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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公安分局加强工作 维护住宿消费市场秩序

2016-03-02 15:13:46
来源:新黄岛
责任编辑: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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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黄岛公安分局在全区正开展的住宿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记者了解到,目前,黄岛公安分局辖区内共登记旅馆527家,其中正常营业旅馆393家。为维护好住宿消费市场的秩序,黄岛公安分局建立了“每日网上巡查,每周实地检查,每月召开会议”的管理制度。

据悉,社区民警每天通过网络对各旅馆的营业情况、旅客住宿登记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所涉旅馆。社区民警对辖区内的旅馆每周至少要实地检查一次,将检查情况录入前台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形成详细工作记录。各派出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旅馆业从业人员会议,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旅馆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黄岛公安分局共检查旅馆4900余家(次),期间共纠正旅馆错误信息60余条,处罚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旅馆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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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外国人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海员证、外国人护照遗失证明。

中国公民、外国人持上述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在宾馆、饭店办理住宿登记。

◆外出忘记携带身份证件怎么办?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办理入住的中国大陆公民,应向住宿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核实身份,派出所可将该旅客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的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交该旅客,作为办理入住的证明文件。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办理入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由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其身份,并出具证明后可办理住宿登记。(李 亮 齐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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