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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前三季度畜产品质量安全见成效

2016-10-17 09:06:44
来源:新黄岛
责任编辑: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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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畜牧兽医局获悉,前三季度,区畜牧兽医局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以“瘦肉精”违法添加及药物残留等三个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深入的开展了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共采集猪尿、猪肝、猪肉等样品1428批次;查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的案件3起,经营假兽药案2起,经营劣兽药案1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案件1起,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件1件;监督处理屠宰环节不可食用产品8291.4公斤;查处违规经营假兽药、使用饭店的餐厨废弃物泔水喂养动物等案件22起,罚没款6.669万元,责令改正1家。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区畜牧兽医局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和自身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全区40余家迎检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对发现问题的养殖场进行整改和立案查处。同时,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严查“瘦肉精”违法添加及药物残留等违法行为。前三季度,根据区级、市级和省级以上抽检要求,共采集猪尿、猪肝、猪肉等样品1428批次。

在监管方面,区畜牧兽医局根据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要求,对新区原有的119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8月份,对符合要求的63家经营企业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对兽药GSP现场检查未达标企业进行清理,保障了兽药行业经营秩序。“蓝盾利剑”3号行动期间又对兽药企业进行了“回头看”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前期监管工作成果。在执法过程中,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16年上半年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兽药产品依法组织开展查处工作;对在青岛市局组织的畜禽养殖场抽检督查中发现的无休药期等问题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立案查处。前三季度,共查处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案件3起,经营假兽药案2起,经营劣兽药案1起,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案件1起,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件1件。

此外,在私屠乱宰方面,区畜牧兽医局围绕“双创”目标,以加强私屠滥宰巡查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定点屠宰政策法规和规范实施屠宰环节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化处理为抓手,不分昼夜开展巡查50余次,对泊里、大村、王台、宝山等重点区域的私屠滥宰可疑业户进行实地蹲守摸底,联合公安部门重拳打击了泊里镇信阳一村长期从事生猪私屠滥宰活动的王某,没收未经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130公斤,没收用于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猪床、案板架2个,抬猪笼1个,电子台秤2台,刀具一宗,并处违法经营的猪肉货值金额2249元的3倍即6747元罚款。同时,严格执行每月至少一次对屠宰企业的例行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屠宰企业日登记和定期处理制度。收集过程由屠宰稽查大队人员、屠宰企业所在辖区动监站人员、收集车司机和屠宰企业人员四方共同见证,如实填写“四联单”、分别签字确认有效,最后无害化处理厂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填写交接单签收。第三季度共6次监督处理屠宰环节不可食用产品8291.4公斤。

2016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重要的一年,第三季度,区畜牧兽医局在前两个季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6家屠宰企业、1家无害化处理厂和40余家养殖企业的监管工作,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做好纸质材料和三种业态企业的整理和督导工作。

在执法的同时,区畜牧兽医局还不断提高兽医队伍业务水平。先后开展了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相关知识等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开展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继续使用宣传车在全区重要街道、居民集中居住区内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丁大千 闫韩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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