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试行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印发实施。这是继我市出台《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之后,首个针对园区依法行政出台的决策程序规则,也是省内首个由产业园区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中德生态园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园区广泛的调研座谈和深入的酝酿思考,我们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参照《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了本规则。”
据悉,《规则》适用于在新区授权范围内涉及园区产业发展、投资管理、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重大行政事项。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范围、实施机关、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与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其中,在决策程序环节,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要过“五道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 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并针对园区发展特色和实际情况,对每道程序所适用的事项内容进行了具体的目录清单式列举,使程序运用更加清晰,针对性更强。同时,对各个环节的组织方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细化,提高了程序适用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规则》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园区全体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保证了管委依法科学民主进行决策,提高了决策质量,推进了园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化园区的建设进程。”中德生态园管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刘腾 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