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区创新活力和人才聚集能力,更好发挥高等教育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作用,近日,新区出台《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 (简称《意见》),计划到2020年,在新区高等教育机构总数由目前的8所增加至14所以上(新引进优质高等教育机构不少于6所),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优质高等教育机构,使新区成为最具活力的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
重点引进一流高校
《意见》中,新区今后将注重引入的高等教育机构,原则上应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或国内学科(专业)排名前5名的高校,境外大学原则上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拥有一流学科。另外,引进的学科(专业)也要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需求及市场需求相适应,与科技、产业园区融为一体,以强化科技资源、教育资源、人才资源的融合集聚效应,学科(专业)重点是满足新区“616”产业体系要求的专业。
引进高校后,新区将在办学机制方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公办、民办、国有民办、混合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采取“合作办学”“垫资办学”“租赁办学”“独立办学”等多种办学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机构的创建。引进设立的办学机构要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投入的多元发展格局。
依托园区集中布局
据介绍,这次新区引进的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是指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新区举办的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合作、技术转化等高等教育活动的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引进后,将按照多方引进、统一布局的原则,在新区的相关园区集中布局,共享教育公共设施、公共课程和生活服务。同时依据重点支持领域的产业空间布局,充分挖掘现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原有基础设施资源,更新改造为科研办学场所。
其中,中德生态园主要以引进外资或中外合作办学、培养现代产业复合型技能型科技人才的高等教育资源为主;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以引进海洋科研科技、海工装备、军工服务保障的高等教育资源为主;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以引进影视文化、艺术传媒、信息科技的高等教育资源为主;其他相关功能区根据新区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定位,预留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用地。
“四大支持”吸引落户
记者从《意见》中还了解到,高等教育机构入驻后,新区将给予用地、建设、运行补助和配套服务等四大方面的支持。结合新区规划布局,各功能区将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新区举办大学、分校或校区,划出专门区域并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对引进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实行“实物化”支持。对引进的非独立法人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新区将第一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启动补助资金,以后根据绩效情况每年补助不低于200万元,连续补助5年;对引进的独立法人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补助资金,以后根据绩效情况每年补助不低于400万元,连续补助5年。
另外,新区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支持高等教育机构落户,对其教学科研活动、建设用地、人才公寓、房屋租赁、税收减免等,按程序、按规定执行市、区的相应优惠政策,有关职能部门或属地单位按相关政策落实。对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安家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按照《关于打造“国际海洋人才港”的实施意见(试行)》 (青西新发〔2014〕3号)及《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的通知》(青黄组总字〔2014〕51号)执行。(毕海虹 王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