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隐珠街道安全监管中心获悉,自去年隐珠街道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联合约谈制度,共对16家逾期未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据介绍,发生生产事故,或是有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隐珠街道联合区检察院隐珠检察室将“请”这家单位的负责人面谈。
街道安全监管中心主任赵凤鸣介绍,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约谈,主要是针对安全管理不力,发生较大或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街道认为有必要约谈警示的。
赵凤鸣介绍,事故发生后,仅仅通过行政处罚,有些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尚不能得到有效提高。通过约谈,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当面指出其在安全生产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够有效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职责。
根据规定,约谈的对象为企业法人,约谈内容是对企业法人详细讲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安监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阐明了拒不履行整改义务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律后果,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分析,并要求未进行隐患整改的企业在约谈结束后限期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该街道共对16家逾期未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保证隐患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张希文 许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