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新区因病返贫、因灾致贫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新区再次修订完善黄岛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首次将困境儿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还将临时救助额度也提高至20000元,临时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审批权也下放到了乡镇。
据悉,2015年新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是青岛市唯一一个入选单位。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622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880.2万元,共为因灾、因病等突性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的5106户家庭发放救助资金 971.1万元,其中为63户因火灾、病困等突发事件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通过“绿色救助”通道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50万元。
“今年,新区再次修订完善困难群众医疗和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了医疗救助比例,低保、低保边缘、中等收入以下家庭分别按照90%、85%、80%的比例给予救助,医疗年度内医疗累计救助额最高15万元。”据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新区修订后医疗救助制度,除了之前的黄岛区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及中等以下收入贫困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新市民和非黄岛区户籍但具有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学生,还首次将困境儿童(已经区民政部门审批并领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取消了低保边缘家庭起付线,降中等以下收入家庭起付线3万元为2万元。
另外,新修订的临时救助制度,不仅将在黄岛区务工非青岛市户籍的新市民纳入救助范围,还将救助额度提高至 20000元。为方便群众办理临时救助,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下放到乡镇,由镇(街道)负责审批。
“区民政局还设立了专项‘应急救助’周转金200万元,作为绿色救助通道专用资金,对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及其他紧急事件导致群众遭遇严重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启动临时困难救助‘绿色通道’。”该负责人表示,“绿色通道“将在24小时内将一次性临时困难救助金或生活物资发放到位,真正起到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毕海虹 赵敏 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