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单启运港退税落地青岛自贸片区
青岛自贸片区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一批“试验平板硫化机”设备,从威海港装船,由内支线船舶“YINGHAI22”运往青岛前湾港,并计划下周发往柬埔寨。而在这批设备从威海启运后,青岛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即向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提交启运港退税申请,这是首单以山东港口青岛港离境港为启运港的退税业务,标志着以青岛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正式落地青岛自贸片区。
“原来这些货物需要从青岛港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经过该票业务的测试,我们从威海港装船启运后即可提前申请出口退税,预计退税金额1万余元,可节省一周的退税周期。”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江羽告诉记者,这将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拓宽业务通道,提升资源调配能力,给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增添信心。
记者了解到,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3〕8号),批准山东港口青岛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为此,青岛市成立“推动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工作专班”,青岛市财政局、商务局、青岛黄岛两级海关、市区两级税务局及青岛港等密切协同配合,推动该项业务顺利开展。通过首单业务的测试,对涉及启运港退税的相关业务细节及流程,得到了初步确认,同时,也促进了相关监管单位间的高效协同。
获批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可实现出口企业、启运港、离境港等多方共赢。政策项下,对出口企业而言,大大节省了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船舶等时间,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国际贸易动力活力。(青岛早报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