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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将禁销禁用

2016-04-21 09:26:46
来源:新黄岛
责任编辑: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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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农工委(农发局)了解到,日前区农工委(农发局)联合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局分局、黄岛分局印发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为加强农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公众健康,自2016年5月1日,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等61种高毒高残留农药。

此次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的61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包括: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神农丹)、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水胺硫磷、灭多威、硫丹、溴甲烷、杀扑磷、氯化苦、氧乐果、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丁酰肼、氟虫腈、福美胂、福美甲胂、氯磺隆、甲磺隆单剂、胺苯磺隆单剂、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乐果、百草枯(水剂)。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新区全面禁止销售使用61种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同时,将建立高毒农药政府储备制度,由区政府统一储备高毒农药,制定高毒农药储备使用管理办法。如遇突发性大规模病虫害需要使用高毒农药时,需由市农委、区政府共同批准。

除此之外,新区还将建立激励机制,并推广替代农药产品,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我们鼓励市民举报违规违法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由受理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区农工委(农发局)执法大队队长马洪君告诉记者,规定实施后,对违反本规定的将由区农工委(农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农发局举报电话:85167535,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黄岛分局举报电话:110。

区农工委(农发局)建议广大市民,要及时清退库存农药,已购买还未使用的以上农药于2016年4月25日前到原购单位退货,全区农资代理商、零售商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以上库存农药做退货处理。(丁大千 王宇 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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