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22日讯 为了偿还网络贷款和购买虚拟货币,他竟然利用财务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77次挪用公司资金,总数额高达800多万元。近日,经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敏山(化名)有期徒刑四年。
33岁的王敏山是某公司的财务经理。2017年,他开始在网络平台上购买虚拟货币,赚到了一部分钱后,尝到甜头的王敏山加大了购买力度。
可是好景不长,到了2018年10月份,王敏山便开始赔钱了。起初,他赔了五六万元钱,渐渐的,他多年辛苦打拼的积蓄也全部赔了进去。
鸡飞蛋打的王敏山万分不甘,不思悔改,幻想东山再起,又从网络上各种贷款平台借贷,将借贷的钱全部购买了虚拟货币。
然而,天不遂人愿。原本想通过购买虚拟货币赚到钱后挽回损失,但是王敏山没有预料到,他一批批网络贷款的钱又都赔了进去,血本无归。
眼看着贷款期限已到,各种平台相继催债,王敏山已无力偿还。压力之下,一个念头在他脑海中闪现,“我先挪用公司的钱,等赚到钱后再还上,这样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按照其总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网银有二个U盾,分别归不同人员管理,一个负责资金提交,另一个负责审核,但是王敏山为了资金使用的便利,将其所在的某服务有限公司二个U盾均掌握在个人手中,他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独立完成资金的提交和审核。
于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王敏山挪用了第一笔资金9万元,没人发现,第二天又挪用了7万元,仍然没人发现,但是这两笔钱在购买虚拟货币后很快又赔进去了。
之后,他又抱着侥幸的心里多次挪用公司的资金,想着赚了钱再还给公司。为了尽快的将钱赚回来,王敏山通常都选择加50倍或者100倍的杠杆,50倍的杠杆意味着如果虚拟币向下浮动2个点,所投入的本金就会被强行平仓,导致其本金全部赔光。
就这样,王敏山越陷越深。他挪用越来越多的资金购买虚拟币,直至总公司发现资金不对进行资金审计,王敏山承认了自己挪用公司资金的事实。
此时的王敏山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他已经无力偿还公司资金。经过公司审计,案发时王敏山共挪用公司资金800多万元,尚有500多万元尚未归还公司。
王敏山因为自己的无知和侥幸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还就该公司存在的财务管理漏洞等问题,向其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公司强化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强化日常随机抽查、强化员工法制宣传教育。
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投资需谨慎,切忌盲目自信,否则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作为公司财务人员,更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财物制度、约束自身执业行为,擅自挪用资金就如饮鸩止渴,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 黄岛区检察院 信网记者 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