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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参军入伍政策解读

2016-06-23 10:45:04
来源:新黄岛
责任编辑: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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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为便于广大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了解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收集整理了部分征兵工作政策法规,供参考。

一、男兵征集的对象及年龄要求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刚被录取的高校新生入伍。

男兵年龄要求:为2016年12底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二、男兵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二)政治条件

主要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精力、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整治情况等。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男兵征集的基本程序

从2014年开始,男兵全部实行网上征集(网址http://www.gfbzb.gov.cn)。

男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流程: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并持《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经初检初审合格后,确定为预征对象;参加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实时查询掌握个人报名应征进展情况。

四、参军入伍经济账

(一)义务兵优待金

入伍义务兵家庭享受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全区义务兵优待金按不低于发放年度的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2015年区优待金标准17310元)。到西藏、新疆服役的,分别按此标准的3倍、2倍发放。自2015年起,在区入伍的大学生(包括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在享受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二)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军地分别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部队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地方政府发放标准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个人荣立一等功以上的增发5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本科毕业生增发10%,大专毕业生增发5%;对进西藏的再增发总额的10%。(三)军人津贴工资待遇

义务兵服现役两年期间,第一、二年基本津贴分别是750、850元,有班长、副班长职务的,津贴分别增加280元、200元。服役2年转士官服现役期间,初级士官下士工资约为4100元,初级士官中士工资约为5300元,中级士官上士工资约为6100元(不含特殊岗位津贴)。排长中尉军衔的工资约为6200元。

五、大学生士兵部分优惠政策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二是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三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基础上适度扩大。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七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八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九是退役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复学或入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十是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六、拒绝和逃避服兵役行为的处罚

《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2010年修正本)》第十三条:依法应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征集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不改的,给予下列处罚:

(一)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情节给予降职、降级、开除留用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不予重新办理;(三)属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的,3年内取消高考资格、不录用为合同制工人、不录用为公务员、不出具务工经商证明、不办理营业执照、不划分宅基地;(四)要求出境的,3年内不予办理出境手续。

除上述处罚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兵役机关还可并处当地优待金3至5倍的罚款。

在检疫退兵期内,擅自逃离部队或者欺骗部队退回的,从重处罚。《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2010年修正本)》第十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和录用有拒绝和逃避服兵役行为的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七、全国征兵网注意事项

1、不能未经兵役登记就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并与学信网注册信息一致,请报名人员熟记注册号码和密码,如今年不能入伍,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包括个人登陆学信网)。

3、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陆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相关政策调整、变更请以国家、军队以及各地正式法规文件为准,请及时咨询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

黄岛区征兵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9838

黄岛区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532-8698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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