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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泄情绪方式太奇葩 频砸公共设施被拘

2016-03-04 16:29:01
来源:新黄岛
责任编辑: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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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以来,新区一些地区公共厕所窗户、垃圾桶等公共设施频频被砸坏,为此本报也曾关注。黄岛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展开持续调查,日前,终于将多次作案的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砸玻璃毁垃圾桶“黑手”伸向公共设施

2015年12月,黄岛公安分局隐珠派出所陆续接到报警,辖区内广城村南侧一处公共厕所窗玻璃被人砸碎,西海岸汽车站附近的一处公共厕所窗户也被砸碎,西外环路沿路的垃圾桶被人砸碎4个。“不仅这些公共设施被人为破坏,辖区内孟家滩社区沿街新建的商业网点玻璃也多次被人砸碎。”隐珠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

“接到第一起报警后,我们就非常重视这一系列案件,组织警力展开侦破工作。可是作案人十分狡猾,每次都会变换作案地点,作案的间隔时间也没有规律可循。”民警通过排查、蹲守,一直没有获得有效线索。

龟缩两个月再次出手被抓

“今年1月以来,我们加大了对发案部位的巡逻力度,砸玻璃的‘黑手’似乎有所警觉,一直没有再次作案。”民警告诉记者,虽然被砸碎的玻璃价值不高,但小案当做大案办,他们始终没有放弃案件的侦查。

“2月28日,我们再次接到群众报警,辖区内东岳中路沿线有多个垃圾桶被人砸坏。”次日,东岳中路沿线的垃圾桶又被砸坏了四五个。就在“黑手”频频出手的同时,民警的调查也终于有了眉目,“作案嫌疑人指向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民警一步步缩小调查范围,嫌疑人最终指向居住在新华路附近的男子王某。“经调查,王某并不在家中居住,而是在外面租房子住。”1日下午,民警将王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王某供述了其砸公共厕所窗户玻璃、垃圾桶以及商铺玻璃的犯罪事实。

婚姻生活不顺产生扭曲心理

据了解,嫌疑人王某今年43岁,是黄岛区人。“审讯发现,王某原来是一个惯犯。2012年以来,王某已经因为破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三次,而这次是第四次。他上次因破坏公共设施被查获处理是去年8月份,这次被抓获时还在取保候审期间。”民警介绍道。

既然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王某为何总是不思悔改呢?

“我大概10年前结的婚,但很快就离了婚,至今没有再婚。离婚后,我很是郁闷,情绪一直得不到排解,后来连工作也辞了,窝在家里‘啃老’。”王某告诉记者,家人见他不思进取,对他很不满,经常数落他。王某为此更加烦闷,总觉得所有人都和自己过不去。“平日没事就在外面四处闲逛,有一次烦闷时,我捡起一块石头把公共厕所的窗户砸碎了。”这让王某心中感到一丝快感,一砸不可收拾,后来,他经常去砸公共厕所玻璃或路边的垃圾桶。“一直觉得砸坏的东西也值不了很多钱,所以被公安机关处理了很多次。”

故意损毁公共财物将受严厉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李 亮 齐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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